本所动态
我所“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课题启动暨培训班顺利举行
作者:赵俊婷 发布时间:2015-02-09

为推广浙江省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试点经验,探索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的方法和途径,2015年1月26日,由教育部财务司、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主办,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承办的“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课题启动暨培训班”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拉开帷幕。

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即在学校教育经费核算中,维持现有教育支出经济分类不变、会计核算办法不变的基础上,按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方式新增1个独立平行账套,由会计人员进行核算。由此,使学校经费支出明晰化、科学化,从而为测算教育成本、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和优化教育经费配置提供基础性的技术支持。教育部财务司韩冬升处长指出,我国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行了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保障机制,义务教育从“人民办”到“政府办”,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这一改革目前也遇到了新问题,如公用经费逐渐增长,但成本支出却不清晰;农村学校空巢化,县城学校大班额等。为解决这些新的问题,本课题试图探索改变支出核算的方式,优化义务教育支出结构,保障义务教育生均成本的均衡性的路径。针对2015年即将在中西部四个试点地区开展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的课题,应明确各级部门责任、认真落实,着力做好课题,推动义务教育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我所自2010年起与浙江省财政厅等单位合作开展了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共同开展了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研究,试图通过对教育支出进行功能分类来解决义务教育生均成本测算的科学性问题。该研究最初在绍兴市柯桥区(原“绍兴市绍兴县”)、湖州市吴兴区、嘉兴市南湖区、丽水市遂昌县、舟山市定海区展开试点,至今已历时3年多,试点范围不仅扩大到浙江省的其他县(区)的义务教育领域,而且也正在向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领域延伸。2015年,这一改革即将在中西部包括湖北恩施市、河北辛集市、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云南红河州建水县在内的四个试点地区开展。本题课题启动会议上,我所所长王蓉教授与中西部四个试点地区的教育局长签订了课题合作协议。

来自中西部试点地区所在省教育厅的代表在发言中对近年来各省省级财政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工作做了简要汇报,并表示将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为课题的开展提供充分的保障。培训会上特邀了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经研究中心主任黄斌教授做了题为“中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教育支出”的主题发言。浙江省财政厅科教文处虞劲松副处长结合全国以及浙江省教育财政支出的情况详尽讲解改革教育支出分类原因、意义和价值。来自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等地的财会专家分享了各自在中职、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的做法、成果、经验和启示,培训班成员还到柯桥区教育体育局的核算中心进行了实地学习,参观柯桥区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听取了两所学校校长介绍学校的财务管理情况,并通过上机操作财会软件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的会计知识,有效促进了中西部试点地区中小学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2015年实施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培训活动持续两天,除教育部财务司,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单位的参会代表外,来自湖北恩施市、河北辛集市、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云南红河州建水县、四川国际标榜学院的代表也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