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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年内拟新建200余所中小学,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作者:王斌 张鑫 发布时间:2012-10-11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满足未来三年本市适龄儿童人口高峰入学需求,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全面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和现代化水平,北京市政府近日依据《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学龄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来人口持续增长和北京市户籍人口出现周期性高峰,双重因素叠加给中小学教育发展带来了新的压力。除中小学资源明显不足外,北京市中小学教育面临着学校布局结构性失衡、部分办学条件未达标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内全市将建设中小学200余所,其中,新征占地项目学校70所左右,现址改扩建项目学校100所左右,接收小区配套项目学校30所左右,新增学位不少于16万个。到2014年,通过新建、改扩建、接收居住区配套学校等方式,按照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完成建设200余所现代化中小学的分解目标。在地域选择上将充分考虑中小学教育资源的布局,将学生数量增长较快而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的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发展新区作为重点地区,新建的学校也将主要分布在这两类地区。

“行动计划”还明确提出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计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并且完善对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扶持政策,出台解决目前79所未经审批学校的工作方案,确保不再新增,有效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据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每年财政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并且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2011年全市47.8万随迁子女7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为鼓励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就读,北京市将对接收随迁子女超过在校生总数50%的680所公办学校,市级财政每年给予经费支持;在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区县,市级财政支持区县改扩建校舍。通过各种途径有效解决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推进和保障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