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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4%”时代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管理年”述评   
作者:李曜明 刘博智 发布时间:2013-10-17

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20年前提出的这个“教育梦”终于圆梦了。

  4%成果来之不易。我们要清晰认识到,实现4%仅是起点,并非终点。巩固4%的成果任重道远。

  今年是4%目标实现后的第一年,也是“教育经费管理年”。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4%的实现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今后要在保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和用好管好上下功夫。”

  “新的起点、新的格局、新的跨越、新的台阶”,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教育财务工作暨“教育经费管理年”现场推进会上,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用四个“新”来概括“后4%”时代教育财务工作面临的全新挑战和机遇。面对机遇和挑战,如何巩固好4%成果、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正是“教育经费管理年”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把钱筹好:牢牢抓住制度性“抓手”

  如果把财政性教育经费比喻为水库,那么教育财务工作的重点既要持续不断地往里面灌水,确保达到4%的“最低水位线”,同时又要重新规划沟渠的设计和水量分配。如何合理解决这两个问题是“教育经费管理年”的题中应有之义。

  重新审视我国4%的发展之路不难发现,其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通过设计各种好政策和机制来吸纳政府公共资源投向教育,另一种是借助政府承诺、行政推进的方式,把4%量化、层层分解到省市县的方式来实现4%。但后者并不能一直沿用下去,一旦离开了行政考核,教育投入就会上下波动,4%如何为继?

  行政推进的投入方式只能治标,“花钱买机制”才是治本之策。持续往水库里“灌水”需要制度抓手,要在投入的同时附带和捆绑创新实践、机制试验。在“教育经费管理年”现场推进会上,杜玉波指出,现阶段巩固4%要牢牢抓住四个制度“抓手”:

  ——紧紧抓住法定增长这个“抓手”。《教育法》里有对“三个增长”的明确规定:一是“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三是“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从预算环节入手,依法落实。

  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订了《2012-2015年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和项目安排》,确定了2012年至2015年各年份、各级各类教育、各个方面投入安排,投入累计1180亿元。形成教育投入中期规划与年度安排,把国家教育投入政策具体化,保证资金安排的预见性、连贯性和导向性。

  ——紧紧抓住新开辟的财政投入渠道“抓手”。对这几年新开辟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等经费来源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形成长效机制。

  ——紧紧抓住生均拨款标准这个“抓手”。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制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2012年,江苏省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空白,实现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

  ——紧紧抓住监测评价这个“抓手”。将这两年实施的中央对各省财政教育投入努力程度的监测评价机制常态化。中央财政实施综合奖补政策,对落实有关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好的省份予以奖励。

  要把钱筹好,光靠财政“一条腿”是不够的,要形成财政投入主渠道和社会投入辅助渠道“两条腿走路”。浙江在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文件,从加强投资管理服务入手,形成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2012年,全省民办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70.52亿元,占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2.38%。

  把钱用好:优化存量,用好增量

  巩固好4%不仅要“开源放水”,还要重新规划沟渠的设计和水量分配,让“源头活水”流到最干涸的土地中。

  在本次推进会上,与会代表认为:今后巩固4%、用好教育经费的重点是“优化存量,用好增量”。杜玉波指出:“存量部分优化结构,增量部分突出重点,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解决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新增教育经费更多地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

  从过去的5年来看,新增的教育经费正是循着促公平和保质量这两条主线,成为在教育改革瓶颈处攻坚克难的“钻头”。分析这些年教育经费在支出结构上的走势,基本上是一半以上的财力用于义务教育;一半以上的财力用于中西部地区;近一半财力用于保障办学运转。

  实际上,不论是存量,还是增量,都要围绕事业发展、群众需要和薄弱环节,在“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上做文章。

  内蒙古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用财力有限。尽管如此,2012年内蒙古仍将公共财政支出的11.63%的资金用于教育,为了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内蒙古将经费使用的重心放在“保基本”和“补短板”上。

  职业院校历年欠账太多,一直是困扰湖南教育发展的“短板”。为了补短,湖南省在经费保障上稳步发力,从2006年开始,省本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1.7亿元。全省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也由2006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2.6亿元。

  对于在2010年就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上海,教育发展整体上已经走出规模扩增和硬件建设为主的阶段,其教育经费投入方式更多地向“提质量”和“促公平”方向倾斜。在“十二五”期间增加的140亿元专项资金中,上海把70%用于教育内涵建设,地方高校内涵建设基金的70%用于人才培养。

  在本次推进会上,来自多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集思广益,为“后4%”时代的教育财务工作画出了路线图,其基本思路是:第一,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资源总量”,办好学前教育;第二,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网底”,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第三,坚持“财政为主、其他渠道为辅”,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第四,坚持“校企融合、奖优扶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第五,坚持“增量调整、突出导向”,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第六,坚持“助困奖优结合、促进公平”,提高学生奖助水平;第七,坚持“完善制度、改善待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把钱管好:关财权的“笼子”要打造得固若金汤

  全国50多万亿元GDP,有2万亿元用于教育,如果管不好,用不好,就会造成国力的虚耗,引发廉政风险。因此,花每一分钱既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又要有标准、有“下限”意识。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坚持平安理财。

  7月23日,国务院召开研究做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提升教育经费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平安理财,制度为先。教育部财务司司长吴国生说,4%目标实现后,在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也在不断加大。如何用好管好,必须统筹完善覆盖从资金分配到使用各个环节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将关财权的“笼子”打造得固若金汤。

  教育部将4%目标实现的第二年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正是为了趁热打铁,进一步推动教育经费管理朝着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今年4月15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对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在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时也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将预算编制、经费使用、监管审计,绩效考核都纳入制度的轨道中。

  这其中,有些制度是通用的,今后的工作重点在于执行。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介绍,2000年以来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初见成效,部门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已形成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也在严格按照这些规范执行。

  有些制度是在改革中“改”出来的。以前预算管理是“一言堂”,其决定权在行政职能部门手中。如今,在湖北省郧县,这种垄断被打破了,每所学校以校为单位,成立了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普通教师代表参加的预算编制小组,精心编制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草案,并交由全体教职工讨论。

  更深刻的变化发生在学校的财务制度上,“校财局管”的财务生态已经初步形成。相比几年前,现在校长们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学校财务由原来的“集中管理”到“集中记账”的转变,虽然只有两字之差,内涵却完全不一样,学校有了更多可以支配的钱,校长们肩上的责任也更重了。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教育部会同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经费运用,重在监管。近年来,各监管部门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在外部监督不断加强的同时,内部监管也需跟上。尤其是针对高校科研、国有资产等薄弱环节,要配合审计部门展开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内外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在推进“阳光财政”方面,中央和地方做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从宏观上看,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逐步公开。2012年教育部的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具体到了“项”。从微观层面上,各级各类学校的财政预算、决算、重大支出项目进一步公开。汕头大学从2002年起与海外高校的做法接轨,每年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信息。与此同时,各地还在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对学校财务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财会队伍。自2011年《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印发后,教育部组织了两次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和委派工作,选拔出16位高校总会计师,并实施了异地异校任职,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陕西省积极实施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制定了《陕西省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向11所省属公办普通高校试点委派了总会计师,还建立了高校总会计师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会议,研究热点难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讲,“中国这么多人,教育上去了,将来人才就会像井喷一样涌现出来,这是最有竞争力的”。教育要上去,教育财务工作也必须跟上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既是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又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教育经费管理年”是管理的新起点,但绝不是终点。通过管理,将来之不易的教育经费管好,管出效益,管出质量,这才是教育和财务部门共同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