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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作者:韩秉志 发布时间:2014-11-16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到2016年,全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那么,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方面政策有哪些突破点?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扩大普惠资源 满足入园需求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以来,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全国在园幼儿3年增加918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67.5%,3年提高10.9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不过,尽管全国公办幼儿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仍难以满足群众对子女接受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

      对此,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二期行动计划要求从今年起至2016年,要将全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抬高至75%左右,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作为扩大普惠性资源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在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要求各地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的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解决好这些公办资源的师资队伍和运行保障问题,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落实好小区配套园建设要求,确保公益普惠。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2015年底完成对现有小区配套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同时,二期行动计划还将在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构建长效机制 确保合理收费

      近几年,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经费不足的矛盾在很多地区仍比较突出。这位负责人表示,二期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首先是强化地方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好“国十条”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投入。

      其次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支持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运转保障等问题。各地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第三是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将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教师,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

完善监管制度 消除安全隐患

      近年来,各地幼儿园安全、卫生事故时有发生。针对幼儿安全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二期行动计划对加强幼儿园监管方面出台了一些针对性举措。比如,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

      同时,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此外,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