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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考改革配套方案:确保公平性 打破一考定终身
作者:郑天虹陈钢 黄豁廖君王莹仇逸张钦) 发布时间:2014-12-29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非常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在确保公平性、打破“一考定终身”、多元评价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12月16日和17日,教育部相继公布了四个关于高考改革的配套性文件,即《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对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细化和操作指南。

多位专家表示,这些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实施意见》真正落地,也预示着我国高考改革已经全面进入了深水区。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非常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在确保公平性、打破“一考定终身”、多元评价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打破“一考定终身”

今年9月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恢复高考以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招考改革举措。它针对当前高考存在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提出了“破冰”性的框架方案。

此次公布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为高校招生提供了重要依据,力图改变基础教育过度应试的取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破除现行高考“一考定终身”的有力举措。多年来,衡量高中学习成果的“会考”游离于高考招生体系之外,未能改变高中教学的高考“单一导向”,难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实施意见不仅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考”)覆盖高中阶段所有学科,还将成绩与高考总成绩“硬挂钩”,高校招生将实行统考成绩与“学考”成绩的“两依据”。

“学考”给了学生更多的自主权。对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学生可以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选择,还可以在三年时间内自主安排考查的科目和数量,并且还有第二次考试的机会,以及更换选考科目的机会。

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已开始了类似的探索,在试点高校试行“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统一高考成绩仅占录取依据“半壁江山”,高校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考”成绩占20%。目前试点高校已从最开始的2所扩大到34所,年招生人数从200多名扩大到3000多名。今年1月,浙江省首次尝试组织了一次完整的全科“学考”,参加考试学生63万人次。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出台,是落实《实施意见》中高考改革“两依据一参考”中“参考”这个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打破“唯分数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具体说明了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二是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三是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清华附中去年底研发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积分系统”,内容包括承担社会工作记录、个人成长记录、个人奖励记录等6个模块数十个项目内容,所有记录均为客观写实,重在体现学生过程性、发展性评价,比如学生打了一场篮球赛,附上照片及感受就可得1分。在“学业综合评价记录”模块,淡化反映考试成绩,重在反映课堂表现、提交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客观内容。“对于诚信问题,将通过互相监督、失信扣分、污点记录等方式解决。”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说。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是进一步完善高考公平性的政策保障。针对近年高考存在的因“加分”导致的造假、舞弊以及全民奥数热等乱象,教育部等部门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外,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也要取消。

对于高校自主招生十余年来显现出的“掐尖”、“生源大战”、“沦为小高考”等弊端,政策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自主招生的目标,要求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提高高校人才选拔水平,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统一把高校自主招生放在“高考后出分前”进行。

复旦大学“水平测试+入学申请+面试选拔”自主招生探索已走过8年,累计选拔学生5000多名。复旦大学招办主任丁光宏说:“这些学生分数不一定最高,但经过了各专业教授的学术面试,他们表现出更高的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

会不会增加新的负担

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设计来看,一些学生和家长仍担心由此增加新的负担:从“3+X”到14门,从“三年一考”到“一考三年”,如果中学和学生还以应试思维来应对,学习任务必然增加。华南师大附中高三学生黄思扬说:“只要‘学考’科目有两次机会,大家肯定要把机会用足,考到最高分。”

“应该防止出现更恶性的应试教育。”丁光宏表示,“比如,某个中学为了让学生取得尽可能多的‘学考’A等级,第一年考地理,全年级拼命学地理,第二年考历史,都疯狂背历史,到了高三再恶补必考的语、数、外。”

陕西师大招办主任惠刚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挂钩后,有可能出现相应的校外辅导班,吸引学生参加,加重一些学生学习负担。”

旨在实现多维评价的综合素质,能否限制“注水”,做到可信可用,难度很大。广东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说,广东从2007年就开始对高中学生建立“记实性档案”作为“成长记录”,希望作为高校招生参考。但在操作中,记录流于形式或千篇一律,可信度不够。

重点高校自主招生旨在为选拔“偏才怪才”打开通道,符合考试招生改革大方向,但直到现在,人们对此看法远未统一:很多人认为自主招生既浪费社会资源、增加考生负担,又存在权钱寻租空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自主招生出问题,是因为这种高校自主权依然是以计划体制为基础,缺乏监督机制,容易受到人为影响。

浙江省金华一中高三教师陈怡说,高校自主招生腐败现象多发,社会舆论对将来“双盲”招生(即测试者与被测试者随机确定)是否能真正做到,信心不足。

贵州、陕西一些教师表示,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是否会引发非当地户籍的“官二代、富二代”学生造假“钻空子”,也需要防范。

要有正确的认知和引导

一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对于改革后“增负还是减负”的争议,要有正确的认知和引导。黄友文说,完善“学考”包含两项教育方针的调整:一是切实完成教学课程要求,高中课程是国家规定必须要完成的课业任务,从原来部分科目与高考无关被“荒废”,到将来让你规范来学习,不能认为是增加学业负担;二是切实尊重学生成长和教育规律,除了3门必选科目,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进入高考成绩的学考科目,其他科目只要合格就行,学习兴趣的增加也是一种减负。

另一方面,考试内容改革应与考试科目调整并重。丁光宏等人认为,以往学生负担重更多是“心累”,重复、机械地训练一些已掌握的知识,扼杀了创造性、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如果考试内容的变革不能与科目调整同步,那么,减轻学生不合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此外,教育改革是引领社会变革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也需要社会外部环境的积极响应和配合。如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客观直面目前社会整体的诚信水平,最大限度地铸造有利于提高科学性和诚信度的评价体系。必须从公正性出发,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并执行好制度,从而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在这样的有效监督之下,学校更有动力保障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从而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撑。比如,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需要社会机构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场所并提供更多专业帮助;学生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调查,也需要社会提供机会和安全保障。评价的公正性,更需要专业组织和广大家长积极而理性地参与和监督。

改革使中学教育组织形式改变,国家教育考试频次激增,这需要有力的软、硬件保障。上海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刘玉祥说:“实行新高考模式后,除了语、数、外,6门选3门就有20个组合,教师数量和结构面临调整,教室等硬件也需要增加投入。”

此外,从“三年一考”到“一考三年”,招考频次增多,增加了考试经费负担和安全保障风险,招考部门需要增加人员及设备保障,离不开公安、交通、信息监测等部门的支持。

教育专家熊丙奇等人建议,作为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制度保障,社会呼吁多年的考试法应尽快出台,其价值不只是打击考试作弊,还重在明确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的权利和责任,把考试升学纳入依法治理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