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太原市迎泽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在对山西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检查期间,共随机抽查学校11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556份,回收有效问卷556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迎泽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迎泽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山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10项指标,包括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田径场地、生均图书、校校通和班班通、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卫器材、学校班额、教职工配备、教师学科结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等。督导组对迎泽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是: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迎泽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56,初中为0.33,达到了国家标准(详见下表)。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山西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1项指标,共28项指标。核查结果:太原市迎泽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7分,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山西省对迎泽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为86.7%。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山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对迎泽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太原市迎泽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山西省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教育、优质教育的期盼,把促进均衡发展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法律规定,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发展举措
山西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出台一系列文件,形成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迎泽区提出未来五年“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战略目标,明确推进全区学校“提质改造、均衡发展”的总框架、时间表和路线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均衡发展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迎泽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目标责任,保证每项工作的顺利落实,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二)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近三年来,山西省共计投入255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为中小学校配备标准化的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迎泽区明确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投入责任,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增长长效机制,逐年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全区义务教育经费连续多年实现“三个增长”,2010至2012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达1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近15%。全区生均公用经费超出国家基本定额,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迎泽区在太原市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百校兴学”工程,其规模大、密度高、全覆盖,使全区校舍面貌得到极大改善。2010年以来,全区校舍改造总面积达19.6万平方米,新增校舍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总投入达4.5亿元;全区新改建学校总数达到27所,占到全区学校总数的71%,农村学校新改扩建比例达到100%,全面提升了校舍建设品质,学校面貌焕然一新。近三年先后完成12所学校操场建设工程,新增塑胶操场面积近4万平方米。三年来总计投入1亿余元配置经费,建立健全中小学各学科专用教室,配齐配足中小学各学科仪器、器材,建设网络全覆盖、服务全覆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全区100%学校建有校园网、多功能会议厅、电子阅览室,数字广播系统和安防监控,100%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
(三)积极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强化教师培训,平衡教师资源
山西省把提升师资整体水平和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作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突破口,全省组织开展教师区域交流工作的县(市、区)达到87个,2012年交流人数达到3028人,近五年来,全省城镇教师各类支教人数达28994人,有效提升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迎泽区积极推行优质校和潜力校校际联盟制度,2013年,在8所中小学实施“以优带潜”联盟的基础上,又有10所发展态势良好的学校结为优势互补联盟学校,促进城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交流和共享;21所城乡学校结对实施对口支教工作,推进全区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快速发展。2011年至2013年全区交流教师分别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5.7%、7.4%和10.5%;强化教师培训,全区教师参加全国各地各类培训5000余人次,大面积提升城乡教师专业水平,目前全区拥有省特级教师、省市区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共1625人,占到全区教师数量的70%,学校优师覆盖率达100%,为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师资保障。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提供均等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山西省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城市与当地学生公平就学,从2013年起,实行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参加中考的政策,目前已有26400名随迁子女享受到该政策;从明年起,随迁子女将与当地学生一样在山西报名参加高考。迎泽区坚持以关注外来从业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和特殊儿童为重点,实施教育公平工程,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子女全部入学,与本区学生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1.9%,特教中心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残疾人之家”光荣称号;在全省率先成立“学生爱心超市”,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助学活动,为所有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多方位的资助。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办学举措,提升学校品质
迎泽区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内涵提升。以教育科研引领教育教学发展,组建中学课堂模式、小学小班化实验、课程统筹、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四个“科研联盟”,建立由省市专家、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等组成的专家教育资源库、远程教育资源库。全区学校组织创建音乐、体育、书法、美术、科技等丰富多样的学生社团400余个,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率先在全市实施体育、艺术特色项目2+1试点工作,让每一个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积极引导学校特色化发展,通过“一校一项目”带动“一校一品”特色建设,全区学校呈现“一校一特色,校校有亮点”的良好发展态势。
(六)充分发挥督导职能,加强评估监测,服务均衡发展
迎泽区建立多元督导评估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上岗;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监测系统,从基础性、特色性、发展性三方面94个监测点逐年对学校进行评估和监测;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组,定期对学校重点工作和常态管理工作进行督导,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存在差距
由于迎泽区地处中心城区,占地面积有限,生均校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距离评估标准有一定差距。经核查,截止2012年底,迎泽区仍有近2/3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未达标。
(二)个别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主要表现在学校学生阅览室存在资料陈旧和期刊杂志少;校医室、图书室人员的仍需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宿舍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部分学校存在着教师学科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部分学校专业课教师不足,不能完全按照教师的专业情况进行分工分课,教师不能充分发挥其学科专长。
四、督导意见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艰巨、长期的工作过程。对照本次检查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要继续加大对教育的倾斜力度,扶持老城区相对薄弱的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和生源规划,借助城区拆迁改造,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扩大义务教育资源,采取积极措施弥补和纠正先天不足,逐步解决部分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达标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师补充机制,促进教师学科结构日益完善;加强学校内部精细化管理,让学生能够最大程度地分享师资、图书、仪器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提高教育质量。
(三)加快推动全省均衡发展步伐
迎泽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一定经验,并率先接受国家评估认定,为山西省其它县(市、区)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希望迎泽区继续努力,针对问题抓紧整改,避免前紧后松和走形式、走过场现象,为争创高水平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而努力;希望山西省要进一步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力度,按照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按时完成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创建工作。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山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原题: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