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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各地将按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15

10月15日上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第八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进教育公平将主要围绕缩小“四大教育差距”做好重点工作。将积极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如督促各地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按照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尽量满足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袁贵仁提出,在公办学校一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衔接,让他们公平享有接受高一级教育的机会。今年8月,教育部首次出台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新学籍管理办法的最大特点是“一人一号、全国统一、籍随人走”,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今年内将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互联共享,为家长学生办理学籍提供便利,为教育部门管理学籍提供保障,确保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准确掌握学生流动的真实情况。

二是解决好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联合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解决留守儿童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保障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努力解除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三是解决好残疾人教育问题。研究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加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创造条件使残疾学生能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研究残疾学生免费接受高中教育的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招收更多残疾学生。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每个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