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资源双重短板的夹逼之下,农村教育亟需改革投入制度。
3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民盟中央了解到,其在今年提案中建议改革现有的教育投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加快农村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教学点面临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不强和乡土课程匮乏等问题。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民族中学,地处海拔3000米以上、高寒缺氧的高原地区,生态环境恶劣,不到三年的时间里,19名特招老师中的一半选择了离开。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西宁市第十四中学教师庞晓丽在调研中发现的,总结其原因,她认为多在于优秀教师难以获得职业成就感、其往往利用选调生和公务员公开招考的机会跳槽改行。
庞晓丽表示,由于受地域、历史、社会、家庭等外部环境的影响,生产力低下,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发展程度及文化积淀不够,当地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处于全国末端。
实际上,教育困境不仅仅体现在青海等生态恶劣地区,而是更普遍地发生在广大农村地区。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分别于2010年、2013年对湖北农村教学点做的调研,教学点教师平均年龄46.1岁,71%的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上;代课教师比例达到23.0%,半数以上的教师学历低于大专水平;教学点多采用复式教学,平均每名教师每学期承担三四门课程;教学点教师收入低,年平均收入约为21131元,超过1/3的教学点教师没有任何培训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经过多次对农村教育调研,多年关注农村教育议题的提案工作。在马敏看来,师资问题成为制约教学点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问题,并且在城乡分割体制下我国农村教育面临诸多发展难题,农村教学点地位低、经费少、师资缺、质量差等问题更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巨大瓶颈。
面对农村教育面临的巨大体制障碍鸿沟,民盟中央建议,应合理协商并确定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政府的教育财权和事权,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承担,将教育财政、人事管理权重心上移,由省(市)实行“大统筹”,再由县(区)级政府实行“小统筹”,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受地方经济起伏的影响。明确各级政府责任,逐步建立省级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