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学生上学远的问题更加突出,全国农村寄宿生群体规模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具有特殊性,农村学生及家庭对寄宿制需求更旺,农村寄宿制学校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承载主体,关乎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
为了全面把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特征,为规范寄宿制教育模式提供政策依据,笔者自2011年以来随“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研究”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等形式,先后对湖北、江西、甘肃、广西、贵州和广东6省区13县30余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进行了调研。
调查显示,目前的农村寄宿制办学形式正逐渐从西部向中东部推进,农村中小学实行寄宿制已是大势所趋。寄宿制学校在总体规模、地域分布、生源特点、师资状况和硬件设施等方面也表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如低龄寄宿趋势明显,寄宿生中留守儿童比例不断上升,寄宿制学校食宿条件不断改善,学校师资得到有力整合,教师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宏观把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特征及发展趋势,对于促进其规范化管理意义重大。
寄宿制成农村校主体 26.6%的农村学生寄宿
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已经遍布全国农村地区,寄宿生规模大幅增长,所占比例持续增加,逐渐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主体。尤其是西部山区、牧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已经形成全覆盖的态势。
教育部规划司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总数为10949.8万人(小学7319.4万人,初中3630.4万人),寄宿学生总数达到2907.6万人(小学987.8万人,初中1919.8万人),农村中小学生总体寄宿率达到26.6%。初中小学分阶段统计,农村初中生总体寄宿率显得更高,2011年全国农村初中生总体寄宿率达到52.88%,16个省初中生寄宿率超过了50%,6个省超过60%,广西初中寄宿率甚至达到88.03%。就地域而言,西部12省区明显高于全国,2011年整个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率达到34.30%,初中学生整体寄宿率达到62.36%,小学生寄宿率达到19.65%。
低龄寄宿趋势明显 留守儿童比例剧增
在布局调整形成的强大推力和寄宿制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形成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寄宿制学校得以迅猛发展。特别是随着大量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小学生寄宿需求日益增强,此外,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逐步显现,弥补家庭监护和教育的缺失赋予了寄宿制学校新的社会功能。
目前,小学生寄宿十分普遍,寄宿生从小学高年级(五、六年级)不断向下延伸,少数学校还出现了一年级甚至是幼儿园就开始寄宿的现象。在湖北、江西、贵州和甘肃等省调研时发现,部分农村小学三年级以上寄宿学生比例竟达到了90%左右。全国农村小学生寄宿率呈逐年上升态势已是不争的事实。
寄宿生中留守儿童比例不断上升是近年来农村寄宿制学校呈现的新态势。6省调研数据显示,6省3482名寄宿生中,留守儿童数量达到2482人,占寄宿生样本的71.1%,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数为2200.3万人,占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0%。
食宿条件不断改善 寄宿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宿舍和食堂是寄宿制学校区别于非寄宿制学校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学校分担家庭抚育和监护职责的重要场所,宿舍条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生寄宿生活的质量。随着义务教育新机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条件得到了有力的改善。
长期以来,由于生均宿舍面积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宿舍拥挤的现象。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国家对农村学校投入逐年增加,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条件也不断改善,食堂有了明显的改观。在食堂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食堂的运营管理也逐渐被纳入议事日程,寄宿制学校开始将食堂管理与学生营养结构的合理安排结合起来。
师资得到有力整合 教师素质高于全国水平
如果用高学历、高职称和中青年教师比例来衡量整合之后的教师资源水平,可以看出,农村寄宿制学校高学历教师比例高于全国农村教师平均水平。
以高于教师法规定的基本学历作为高学历,即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来统计,2011年湖北、江西、甘肃、贵州和广西5省区调查数据证明,农村寄宿制学校高学历教师高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表明寄宿制学校集中了大部分高学历教师。该调查统计结果也表明,寄宿制学校高职称教师高于全国当年的平均水平。
另外,如果将处于33-46岁这一阶段的教师定义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并以其在教师中所占比例来衡量教师资源,5省区调查数据显示,这一阶段的教师约占总数的49.1%。而2009年全国农村36-46岁的初中教师占总数的30.0%。这低出的近20个百分点,说明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普遍优于非寄宿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