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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4-23

教师厅[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提升培训质量,现就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做好整体设计

  2015年起,“国培计划”主要面向乡村教师,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对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各地要按照“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批遴选项目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各地要组织力量深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一线,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座谈与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专项调研,重点把握本地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状况、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水平、乡村教师学习方式和乡村教师发展路径等。通过专项调研,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发展短板,摸清乡村教师培训需求,明确2015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覆盖范围、培训规模、重点任务、推进步骤、管理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做好项目整体设计。

  二、优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规划方案

  “示范性项目”以培训团队打造、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为重点,创新培训模式,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主要针对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求,实施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项目。要加强紧缺领域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开展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校园足球师资培训。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分培训对象,细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项目规划方案。明确各子项目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实施要求等内容,规范指导院校(机构)及区县的项目申报、实施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升培训实效

  为确保项目落地,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国培项目。高等学校须整合校内培训资源,建立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合作机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应实现与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改革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将周期招标与年度报审相结合,对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实行2-3年周期招标制,同时实施年度末位淘汰,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学用结合。

  四、加强监管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国家完善国培机构资质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各地要依据相关标准,细化培训方案与培训课程评审,严把入口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监控培训过程,有效开展培训绩效评估。建立培训绩效公开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县和培训机构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配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本通知印发后30天内在教育部网站教师工作司网页发布招投标通知。相关省份应在60天内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院校(机构)及项目县遴选工作,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对经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培训组织管理不力、参训学员满意度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等类似问题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核减该省份当年“国培计划”专项经费。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