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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两年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2-21

“通过督导评估,近两年共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其中追回‘三个增长’欠拨经费113亿元,追回挤占挪用经费9亿元,增拨经费316亿元。”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21日召开的“有关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发布会上表示,督导评估机制的建立,给政府及教育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给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

 

    何秀超指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近两年全国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图书经费共计3261亿元,比2010、2011两年增加1024亿元,增幅46%,共计新增校舍14029万平方米,学位934万个,仪器设备5848万台/套,图书7亿册。”

 

    “各地通过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机制、实行校长和教师定期流动制度,有效缓解农村教师整体超编、音体美学科教师短缺等难题,有力促进区域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何秀超介绍,近两年全国共投入经费294.12亿元用于教师的补充、培训和交流,新进教师51万人,93.2万名教师参与流动,培训教师1869万人次。江苏、湖北、福建等省每年参与流动教师比例超过10%。湖南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别承担60%和40%。

 

    何秀超表示,近两年全国投入经费286.55亿元,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了337.12万个学位。投入349.04亿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资助体系,惠及学生4479.26万人次。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532所,覆盖1695个县。

 

    此外,教育部已成立6个督导组,分别于21日至28日,赴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和甘肃等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采取听取汇报、校园巡查、随机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包括:各地各校在保障开学的条件下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三爱”以及“节水、节电、节粮”的“三节”教育、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推进新学期的重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