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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浙江省属高校财政拨款与学科水平挂起钩来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05

    本着既要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不受较大的影响,又要体现绩效理念,引导学校转向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既要适应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生均经费制度的要求,又要满足浙江省业已实施的绩效预算、因素分配、专项整合的要求,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文件,自2015年起对省属高校拨款办法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方面是:

  一是为引导学校做大做强优势学科(专业),争创特色,对学校拥有的优势学科(专业),将省属高校财政拨款与学科水平挂起钩来。省财政建立学科(专业)校际差异拨款,对评估结果排名靠前的学科,分档给予定额奖励。

  二是对个别学科拨款系数进行了调整。医学中的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法医学类拨款系数由1.35提高到1.5;非通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外的语言)及翻译专业由0.9提高到1.8

  三是实行全因素分配。设置基础因素、绩效因素、管理因素和专项因素,以后年度逐步加大绩效因素比重。

  四是建立财政专项项目库,细化编制到经济科目,并实行滚动管理,确保省人代会后及时批复下达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