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通过生均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导向作用,支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加快发展,逐步建立学前教育办学新机制。
一是设立多元普惠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对达到自治区一星级以上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补助经费可用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
二是设立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自治区将对每所集团办园的龙头示范幼儿园补助10万元,用于龙头示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工作经费补助,推动集团化办园健康发展。
三是实行多元普惠幼儿园升级奖励政策。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自治区星级幼儿园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予以一次性奖励。给予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2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四是规范多元普惠幼儿园收费制度。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办园水平较高、办园具有特色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其最高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二星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可视办园成本比同辖区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上浮适当比例,最高收费标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五是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实行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派驻师资对多元普惠幼儿园进行帮扶。由公办幼儿园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到结对帮扶的多元普惠幼儿园挂职1—2年,选派1—2名教学骨干到结对幼儿园任教1—2年,帮助普惠幼儿园规范管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