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逐步提高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二是在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取得的收入中按国家规定减免地方税费。三是鼓励用人单位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成果,探索用人单位适度补偿职业教育成本机制。四是以财政、税收、信贷、担保等多种手段,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五是完善职业教育收费政策,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